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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第三十四批创建“省级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项目的通知

来源:安徽省建设厅 2018-02-24 13:58:55

建质函〔2018〕348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根据《安徽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建管〔2007〕243号),在企业申报、工程所在地省辖市建设主管部门审查通过的基础上,我厅组织了“省级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立项评审,同意阜阳市城南新区对外交流中心项目等32个项目为第三十四批创建“省级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项目,现予公布。

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创建项目的中间检查和督查,促进工程创建工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将视工程进展情况,对创建项目进行随机抽查。

附件:第三十四批创建“省级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项目名单

2018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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