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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建设局做好2018年建筑工地防汛备汛工作的通知

来源: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 2018-02-06 10:17:17

各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各施工、监理、建设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力做好新时代防汛减灾工作,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期防灾减灾工作“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新思想,即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根据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做好2018年防汛备汛工作开展汛前安全大检查的通知》(厦防汛指〔2018〕1号)要求,为做好2018年建筑工地防汛备汛工作,扎实开展汛前安全大检查,特通知如下:

一、防汛备汛工作要求

(一)全面动员部署,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各单位要加强防汛备汛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早部署、细化安排,督促落实安全度汛措施。要全面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逐级、逐部门落实责任人、明确职责,杜绝因人事变动、岗位调整造成责任脱节;要严肃防汛纪律,落实责任追究;要高度重视领导干部防汛培训工作,确保培训到底到边,使各级党政领导、指挥长和有关防汛责任人能熟练掌握防汛基本知识,提高防汛工作能力。

(二)全面检查整改,确保隐患排除到位

各单位要在汛前完成防汛安全大检查。各施工单位负责建筑工地汛前大检查的自查自纠,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结合项目“双随机”检查,负责对建筑工地汛前大检查指导、督促和检查。要深入实地查勘,重点检查防洪重要部位、危险区域和薄弱环节。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要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单位,限期整改排除;如汛前无法整改到位的,必须落实应急防护措施,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防汛抗旱指挥部。

(三)全面修订完善,确保预案落实到位

各单位要在汛前完成各类防汛方案、预案的修订,增强方案、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并结合预案内容开展演练,通过实际操作,不断改进和规范预案运作流程,确保高效应急响应。

(四)全面演练培训,确保队伍准备到位

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防汛防台风应急抢险与灾后重建队伍库的建设和管理,及时更新各类队伍数据资料,及时汇总上报备案;要分部门管理好、建设好应急抢险和灾后重建队伍,服从防指、防办的指挥调度;要全面开展抢险演练和业务培训,努力提升技术、增强能力,尤其要强化军民合练、军地联防,确保队伍召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

(五)全面规范管理,确保物资储备到位

各单位要加强防汛救灾后勤保障工作,组织力量对本部门所储备的防汛抢险物资进行全面的检查,淘汰过期、变质和损坏的物资。要严格按照定额、及时增储防汛抢险救灾物资。要规范防汛抢险物资的存储管理,确保应急时期物资调得出、用得上。

(六)全面检修检测,确保设备管护到位

各单位要对各类监测预警通信系统进行全面检修检测,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修复,强化日常维护保养,准备充足的备品备件,保障预警监测、指挥通讯等系统的正常运行。

二、开展汛前安全大检查

为了做好今年的防汛安全工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工地汛前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各单位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今年我市建筑工地安全度汛。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按照“查全、查细、查实”的要求,提前部署,及早行动,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集中力量,自下而上地对建筑工地进行全面检查,扎扎实实做好防汛备汛各项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方式与内容

从发文之日起至3月中旬,采取建筑工地参建单位自查、监督部门行业检查、普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拉网式汛前安全大检查。

各单位要突出重点,切实加强对建筑工地的深基坑、高边坡、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临时用电等重大危险源以及正在施工的地下室支护结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临时工棚、简易宿舍、围墙(围挡)等重点部位及处于低洼地带、山地的建筑工地安全隐患的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计划。对存在洪水、滑坡、垮塌和泥石流等威胁的工地,要提前采取防范应对措施,必要时及时撤离人员。加强一线操作人员防灾安全知识和应急避险常识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

(二)检查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落实汛前检查工作责任制,明确建筑工地汛前大检查责任人。责任人要在检查结果上签名,承担相应责任。对未按要求进行检查,汛期出现问题的建筑工地,将严肃追究责任。

2.全面排查、认真整改。各单位要组织对建筑工地防洪防台风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查出的防洪防台风隐患点、险工险段要登记在册,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防范措施、整改时限。对一时不能消险的要逐一落实度汛应急措施,确保工程安全度汛。

3.加强值守,强化应急管理。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落实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强化物资保障,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迅速开展救援。密切关注气象预报和汛情信息,按照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启动防汛防暴雨洪水应急响应,及时发出预警通知,加强应急指导,出现紧急情况要采取果断措施处置并及时报告(我局值班电话 2215613)。

4.及时报送检查情况。请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3月10日前将防汛检查情况报送市建设局工程建设管理处。

厦门市建设局

2018年2月2日

(联系电话:8123100,邮箱:xmjsg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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