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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2018年建筑工地春节后复工工作的通知

来源:黄石市建设管理信息网 2018-02-26 15:50:41

黄建办〔2018〕10 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切实加强2018年春节节后建筑工地的安全生产工作,增强全市建筑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消除冬季气候和春节停工期间等原因给施工现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及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建筑安全生产事故,夯实全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基础,实现全年安全生产形势的良好开局,现将春节后复工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部署工作

春节节后是安全生产事故高发时段,各单位要强化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精心组织,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项目复工的各项安全管理准备工作。各企业、各项目部要成立节后复工安全工作专班,坚决克服盲目乐观情绪和松懈麻痹思想,细化工作措施,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督管理,调整好节后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思想状态,为项目工程节后复工安全管理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未组织复工前职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施工现场全面安全隐患排查,以及扬尘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不符合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条件的工程项目,一律不得复工。对于符合复工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条件的,参建各方组织共同验收,严格执行签字程序,方可安排复工。在共同验收合格后一个工作日内,报工程项目所在地安全监督机构备查。

二、组织培训,落实交底

针对春节后新工人进入场及转岗的工人比较多的特点,各企业、各项目部要对全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开展节后安全教育,对新进场工人、一线作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把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到每一个班组、每一个岗位、每一位工人。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作业规程等,要强调复工后安全注意事项,并重点培训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让作业人员全面了解施工现场的危险场所、危险源、防范措施,提高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操作技能。未经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坚决杜绝恢复生产过程中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三、突出重点,加强检查

各单位要落实检查人员,安排好复工前施工安全大检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检查和督查。

(一)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主要管理人员是否到岗履职,是否按要求开展考勤,特别是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项目总监、安全监理等重要岗位。

(二)复工程序履行情况。检查是否制定复工方案,是否按照方案履行复工程序,复工后的施工进度和劳动力安排组织情况等。

(三)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检查施工现场“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情况、各类设施设备和临时用房、围墙围挡等安全情况,重点是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隐患排查消除情况及落实专人管控情况。

(四)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对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等区域用电、用火、用气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电气焊割场地、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等危险区域的消防设施和应急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确保各类消防器材和设施齐全、有效。

四、加强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督查

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督机构应按照“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工程项目春节后复工情况进行从严监管。重点抽查安全管理不到位的项目,特别是被主管部门责令停工整改过的工程项目。对于未开展复工安全生产或生产条件不符合要求擅自复工的,各地监督机构应责令工程停工整改,住建主管部门按照职责权限对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进行立案查处,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曝光,并将处理结果计入企业诚信档案。

黄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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