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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建设工程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天津建设网 2018-02-27 11:36:39


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队


关于开展建设工程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滨海新区建交局、各区建委、海河教育园城建局、各区监管支队、各功能区、各有关单位:

1月26日,广州市地铁21号线发生隧道塌方事故,造成3人死亡。2月7日,佛山市地铁2号线发生地面塌陷事故,造成11人死亡、1人失联。为深刻汲取事故的惨痛教训,切实避免我市发生同类事故,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排查治理的紧急通知》(建办厅电〔2018〕

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春节和“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建办质电〔2018〕

2号)和《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队关于加强春节和“两会”期间我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津建质安总〔2018〕

10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强化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懈怠思想,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迅速部署,立即开展地毯式排查,排查工作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责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对于未迅速组织排查,敷衍了事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责。


二、各企业要由主要领导和技术负责人带队开展排查工作,建立排查台账,以防高处坠落、防坍塌、防机械伤害、防触电、防物体打击、防火灾为重点,深入排查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人员到岗履职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轨道交通工程重点检查附属结构安全防护措施及基坑监测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坚持边查边改,及时消除,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必须停工整改,确保施工安全。


三、各企业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抢险救援机制,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

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抢险人员、设备和物资准备。遇到事故险情时,要立即采取先期处置,做到反应及时、抢险迅速、应对有效、保障有力,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和影响。并同时按照规定逐级上报,必要时可越级上报,迟报、瞒报现象,一经发现,立即从严从重处理。


四、市区两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要深入开展建设工程隐患排查工作,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工作理念,突出抓好重点部位和重点时段安全管控。要把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纳入对企业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对企业普查率要达

100%。对排查工作开展不力的项目要限期整改或责令停工,对不履行职责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018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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