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网政策正文

开展2018年春节后复工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的通知

来源:南通经济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18-02-27 14:05:56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春节长假已结束,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地将陆续复工。为切实做好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消除冬季气候和春节停工期间给施工现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及安全隐患,防范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新的一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起好步、开好头,现就做好建设工程节后复工安全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督促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配备项目部管理人员,填写《春节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配备表》,并对施工项目经理部、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和到岗履职情况进行检查,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等必须到岗履职。如遇人员变动的,相关单位应将人员变动信息报送给我站,由我站对项目人员信息进行更改,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如有变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二、复工前,建设单位应牵头组织施工总包单位、分包单位、监理单位对履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情况进行自查, 全面开展复工前安全隐患排查,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进行定量的安全检查和拉网式的隐患排查,查出隐患后,定时、定人、定措施,落实资金整改到位,检查整改要有记录;施工企业负责人要组织对项目部进行复工的安全检查。

三、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节后复工检查职责,完善组织机构,落实人员配备,规范监理行为,督促施工单位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和《2018年春节后建设工程复工备案表》组织开展安全培训、项目自查、企业复查,逐条逐项开展复工检查工作,务必做到六个到位(告知到位、人员到位、培训到位、检查到位、宣传到位和备案到位)。

四、各施工总包及专业承包单位要对本单位“一必须五到位”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排查,认真查找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重点做好以下各方面工作,一要落实好开工前的安全教育工作。工程开工前,各施工企业要对全体工人特别是新进场、转岗工人进行一次上岗前安全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二要对准备复工工地全面进行安全生产宣传。工地主要出入口、宿舍区等显著部位应悬挂安全生产的标语和作业人员应知应会的宣传图片,形成企业的安全生产文化氛围。三要制定并落实扬尘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扬尘,现场水泥、砂石、裸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必须覆盖到位;确保施工现场主要通道、进出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地面硬化;工地现场施工车辆出入口的每个大门车辆冲洗设施落实到位。认真落实“6个100%”抑尘措施:施工现场100%围挡,工地裸土100%覆盖,工地路面100%硬化,施工道路100%洒水,出工地车辆100%冲洗,暂不开发场地100%绿化。四要在复工前对塔吊、施工升降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机械设备组织全面检查,由专业承包单位按照《2018年春节后复工大型机械设备专项自查情况汇总》要求维修保养,并留有影像资料。

五、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各项复工准备工作完毕,经自查符合复工条件,经项目部负责人和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由建设单位将复工备案手续(备案手续需附《2018年春节后建设工程复工备案表》、《2018年春节后复工建设单位履职情况检查表》、《2018年春节后复工监理单位履职情况检查表》、《2018年春节后复工大型机械设备专项自查情况汇总》、《春节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配备表》及本次复工培训、复工检查等资料)于3月7日前报至我站报监与巡查科(联系人:黄鑫;电话:0513-83598603)。我站将于3月8日起,组织开展春节节后安全生产大检查,请各单位积极做好迎查准备。对于未按文件要求组织复工自查、自查无台账记录而擅自复工的项目,我站将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2018年“春节”后安全自查系列用表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

质量安全监督站

2018年2月26日

同类型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