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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建质安〔2018〕48号 加强节后开(复)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

来源: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 2018-02-27 14:42:53

各县(市、区)建设局、云浮新区公建局,市区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

根据2月24日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加强2018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要求,确保年初的良好开局,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落实春节后开(复)工项目的施工安全检查和管理工作,结合“岁末年初”工地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程开(复)工前,项目班子人员必须到岗履责,同时要对工人进行专题的安全生产教育或培训,严格检查重大危险源、各项专项施工方案落实到位、五类危大工程(深基坑、高支模、高大排栅、建筑起重设备等)等处于安全可控状态,临边洞口等部位的防护措施到位,临电系统、消防安全隐患已有效排除,场内渣土余泥安全堆放等。

二、各建设责任主体单位在项目开(复)工前必须对施工现场开展安全生产条件自查,经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签字确认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申请复工。

三、各县(市、区)和云浮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安全监督机构对项目提出的复工申请必须进行全覆盖复查,确认存在的安全隐患已排查整改,安全生产条件达到复工标准的方可批准复工。市安监站负责对市城区在建工程项目的复工申请进行全覆盖复查。

四、我局将于即日起安排施工安全督查组对节后安全专项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对检查发现的违规单位,将采取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省安全生产动态管理扣分和企业诚信评价扣分等措施进行严肃处理。

五、各县(市、区)建设局、云浮新区公建局,市安监站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于不落实施工安全措施违规开(复)工或开(复)工后施工安全措施不能保持到位的项目责任单位按照“严执法、零容忍”的原则进行处理。并将检查情况及处理情况于2018年3月9日前报市住建局质安科。

电话:0766-8831572,电子邮箱:yf8831572@163.com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2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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