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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建管处(安监站)做好2018年度建筑工地春节节后复工工作的通知

来源:衢州市建筑工程管理网 2018-02-27 14:48:10

衢建管[2018]7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安监站,集聚区建规和国土部质安处,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切实加强2018年度春节节后建筑工地的安全生产工作,增强全市建筑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消除冬季气候和春节停工期间等原因给施工现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及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建筑安全生产事故,夯实全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基础,实现全年安全生产形势的良好开局,现将春节后复工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部署工作

春节节后是安全生产事故高发时段,各地、各单位要强化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精心组织,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项目复工的各项安全管理准备工作。各企业、各项目部要成立节后复工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坚决克服盲目乐观情绪和松懈麻痹思想,细化工作措施,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督管理,调整好节后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思想状态,为项目工程节后复工安全管理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二、落实责任,保障安全

各企业、各项目部要严格落实责任,按照四个“一律不得开工”的总体要求开展工作,即:项目管理(监理)成员不到位的一律不得开工、安全隐患检查不到位的一律不得开工、人员培训交底不到位的一律不得开工、复工程序履行不到位的一律不得开工。

(一)项目管理(监理)成员不到位的一律不得开工

各在建项目的施工、监理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在项目复工前全面到位,并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进行考勤;特别是项目经理、安全员、质检员、项目总监、安全和质量专监等重要岗位,必须严格根据各自职责,落实管理责任。

(二)安全隐患检查不到位的一律不得开工

各在建项目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由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组织检查人员,开展复工前施工安全大检查,特别是要加强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检查。检查人员要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各类设施设备和临时用房、围墙围挡的安全情况,以及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隐患排查、消除情况及落实专人管控情况。针对消防安全隐患,检查人员要重点对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电瓶车停放区等区域用电、用火、用气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并全面排查电气焊割场地、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等危险区域的消防设施和应急措施,确保各类消防器材和设施齐全、有效。

(三)人员培训交底不到位的一律不得开工

针对春节后新工人入场及转岗的工人比较多的特点,各项目部要核查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对全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开展节后安全教育,对新进场工人、一线作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把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到每一个班组、每一个岗位、每一位工人。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作业规程等,要强调复工后安全注意事项,并重点培训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让作业人员全面了解施工现场的危险场所、危险源、防范措施,提高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操作技能。

(四)复工程序履行不到位的一律不得开工

施工单位将上述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汇总,经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签字后,与复工方案一并报送当地建管处(安监站)。各地安监站要及时对各项目的复工准备工作进行核查,符合条件的项目方可复工。

三、狠抓落实,注重实效

各地各单位要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在项目开工前落实各项复工准备工作,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狠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项目复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跟进、落实整改,确保项目复工工作做到“三不一到位”,即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全程不走过场、制度健全到位。各地安监站若发现复工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项目,要按照法律法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衢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衢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站

2018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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