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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做好春节后复工及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揭阳建设网 2018-02-27 14:51:59

揭市建建〔2018〕18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要求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立即对全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和部分在建房屋市政工程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粤建电发〔2018〕7号)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建设工程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克服麻痹松懈思想,针对春节后复工初期各类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的特点,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强检查力度,确保春节后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严格上岗要求,做好安全教育

针对春节后新进场或转岗工人较多、工人安全意识较淡薄等特点,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未经教育培训或者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三、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复工要求

全市所有建设工程应在复工前,全面开展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加强对深基坑、脚手架、支撑架、临时施工用电、大型机械设备(含施工起重设备、汽车起重机、挖掘机、铲车、项目租赁的渣土运输车辆等)、施工现场消防、大跨度钢结构、卸料平台、饮食卫生安全检查,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符合要求、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管理人员和各配合工种到位的情况下,经施工、监理、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向各县(市、区)建设局或其委托的安全监督机构提出的复工申请。各县(市、区)建设局或其委托的安全监督机构、市质量(安全)监督站应对所监管项目提出的复工申请进行全覆盖复查,认真检查并确认存在的安全隐患已落实整改,安全生产条件达到复工标准的方可批准复工。

四、严格督查把关,确保复工安全

各县(市、区)建设局和各级安全监督机构要严格按照省、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对建设工程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责任单位立即整改,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复工的施工单位,要依法下达限期整改或停工通知。我局将把各地、各单位春节后复工安全检查开展情况纳入今年的安全督查范围。

2018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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