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建函〔2018〕11号
关于开展全市2017年度建筑节能、绿色
建筑、装配式建筑、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
实施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建设局),各勘察设计单位,市质监站,市施工图审查中心: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厅关于节能减排、大气污染防治以及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工作部署,确保各工作落实到位,根据省住建厅《转发住建部关于开展2017年度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实施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湘建办函〔2018〕4号)文件要求,定于2018年3月上旬开展全市建筑、节能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实施情况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建筑节能
2、装配式建筑
3、绿色建筑
4、勘察设计
5、施工图审查
三、检查分组
第一组 牵头领导:王跃辉,组长:粟振华(18907391781),设计、质监、勘设协会专家各一人。
检查:邵东县、新邵县、隆回县、洞口县、邵阳县。
第二组 牵头领导:舒跃建,组长:王恒(13973949066),设计、质监、勘设协会专家各一人。
检查:绥宁县、城步县、武冈市、新宁县。
四、工作要求
1、检查采用听取汇报和实地检查的方式进行,各个县(市)随机抽查项目2-3个(其中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至少各1个),市区对所有节能施工项目进行检查。
2、各受检单位要结合检查的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形成书面自评自查材料。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在完成本地区自查基础上,对照本次检查内容填写《 县(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年度情况表》以及2017总结报告(附件1)和2017年来本地在建或竣工项目清单(附件2),并于2018年3月9日前报我局科技设计科。联系人: 谢旺真,联系电话: 5332252,传真:5332659,邮箱:125253530@qq.com。受检项目提供8项材料清单(附件3)。
3、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将提出整改措施,并跟踪督导。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强制性规定的工程项目,及时上报不良行为记录。
4、其他要求: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安排检查事宜,确保检查活动廉洁、节约、高效。
附件:
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