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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做好建设工程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暨开展2018年第一季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株洲市人民政府 2018-03-05 17:16:52

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株建发〔2018〕24号

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扎实做好建设工程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暨开展2018年第一季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云龙示范区国土建设部,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及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好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可控,决定开展全市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为重点的大排查工作和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并同时开展第一季度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

1、以施工企业为单位迅速组织专门班子对公司在建项目开展一次全面质量安全检查。重点检查项目部关键项目人员是否到岗履责;起重机械设备、脚手架工程、深基坑等重大危险源是否监控与识别到位;节后复工安全培训教育是否到位;雨季汛期施工质量保障措施是否到位;项目部是否开展了节后复工自检自查工作。

2、以监理企业为单位迅速组织专门班子对项目监理部开展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到岗履责;监理部是否落实复工前质量安全隐患自检自查工作。施工和监理企业检查应有整改通知、整改具体措施。

3、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监督机构要高度重视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所有在建项目开展全面巡查和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对非法违法项目采取有力措施,一律坚决停工。要督促施工企业认真组织开展节后复工前的自查自改,对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重大危险源未全面检查或存在隐患、安全交底和安全教育未有效开展等问题进行全面自查整改,自查整改合格的必须向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监督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后方可复工。

要做到“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不复工,重大危险源未全面检查或存在隐患不复工,现场作业人员未接受安全交底和安全教育培训不复工,安全隐患未消除不复工”,并明确对安全措施不落实而提出虚假申请或工作不负责任、随意降低验收标准、检查不深入细致导致事故的,按照“谁申请、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主体责任。

监督机构及监督人员要加大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检查力度,要切实掌握在建项目复工时间,结合节后复工审查工作,按照监督规范化工作要求,对受监工程开展一次全面的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情况及时录入监管信息平台,监督检查工作及录入情况将作为一季度监督规范化考核的重点内容。

二、一季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作

(一)督查主要内容

1、各地研究部署2018年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暨建管工作情况。

2、各地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部署落实情况。

3、检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监督机构节后复工核查情况。检查是否按照“三不复工”要求制定节后复工复查方案或通知以及执行情况;检查节后在建项目排查和申请复工项目核查、排查核查信息录入、节后复工层级监督和依法上报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建议和不良行为记录等情况。

4、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和履职情况。严格查处工程项目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而擅自复工的行为。

5、建筑起重机械、提升设备、深基坑、高边坡、高挡墙、高大支模、脚手架、施工消防等重大危险源的全面检查情况。严格查处未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全面检查或检查存在隐患未消除而擅自复工的行为。

6、雨季施工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施工和生活用电、外电防护、防风、防雷、防触电、防坍塌等措施落实情况。

7、节后复工前的安全交底、安全教育情况。严格查处未对现场作业人员特别是新进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和班前安全交底而擅自复工的行为。

8、建筑扬尘防治工作落实情况。

(二)督查安排

1、抽查项目。随机抽查受检地区2至3个在建工程项目(含保障性住房项目),2017年季度督查中下发执法建议书的项目“回头看”1个。

2、跟踪督办。督查组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向受检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时交办,并跟踪督促落实。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项目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必须督促有关责任主体整改到位,并将整改到位后的情况进行书面回复。

3、督查通报。根据实地督查情况,下发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作情况通报。

(三)工作要求

请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前做好相关受检准备工作,督查组人员和行程另行通知。

联 系 人: 颜小坤 邮箱:190717887@qq.com

联系电话:28689246

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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