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建发〔2018〕23号
重庆市璧山区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并联等
三个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保障我区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顺利实施,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根据《关于印发〈璧山区推进建设领域并联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璧山委发〔2017〕20号)精神,特制定了《璧山区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并联实施办法(试行)》、《璧山区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备案并联实施办法》(试行)、《璧山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并联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重庆市璧山区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