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关于恢复沥青混合料面层施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近日,我市日平均气温及最高气温均不断回升,气温条件有利于沥青混凝土面层施工。为进一步确保沥青混凝土施工质量,现将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各参建单位要根据气温情况及目前道路整治工程施工实际,在落实质量保障措施,保障质量的情况下,恢复沥青混凝土面层施工。
二、各参建单位要持续绷紧质量管控之弦,充分认识低温对沥青混凝土面层施工质量产生的不利影响,切实履行质量主体责任,符合规范要求的,要采取一切措施保障沥青施工质量;外部条件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坚决不能施工。
三、各区(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应加大对所辖市政工程监督抽查力度,督促各参建单位落实质量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沥青混凝土有关规范、标准和本通知的要求,同时对检查发现的不满足沥青混凝土施工要求擅自施工发生质量问题的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处理。
青岛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