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53号)和《福建省注册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闽建筑〔2007〕28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林昊翔等126位符合二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名单详见附件1),陈星等7位符合二级注册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名单详见附件2),准予注册。现予公布。
附件:1.林昊翔等126位二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2.陈星等7位二级注册建造师重新注册人员名
附件下载:闽建注册〔2018〕25号附件.zip
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
2018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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