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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全国“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督查的通知

来源:陕西建设网 2018-03-06 13:47:32

陕建质发〔2018〕30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局)、西安市市政公用局、西安市地铁办、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规划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全省建筑施工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按照省安委办《关于立即开展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督查的通知》要求,现就全国“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督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8年3月5日至3月20日。


二、重点内容

(一)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情况。

(二)贯彻落实省厅《关于加强春节和“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陕建质发〔

2018〕12号)要求,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节后复工安全检查等工作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


(三)贯彻落实省厅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有关通知要求,全面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情况。

三、工作安排

省厅成立

2个督查组,由郑建钢副厅长和王晟副巡视员分别任组长,抽调相关专家,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的方式,对各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有关要求

(一)督查组要严格检查执法,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采取果断措施,严格依法依规处罚,切实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督查期间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纪委有关纪律规定。

(二)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全国“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在建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督促参建各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建筑施工安全。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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