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住建安〔2018〕25号
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沧安办明传〔2018〕21号文件的通知
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市区各有关单位 :
现将市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市稳定的紧急通知》(沧安办明传〔2018〕2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并于每天(两会期间)16时以前报送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
联系人:左攀华,联系电话:8698672。
附件:沧住建安【2018】25号.PDF
2018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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