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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春节后建筑工地复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03-06 14:22:22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市质(安)监站:

春节长假结束后,全市建筑工地将陆续复工,施工作业人员将大量进入施工现场,新进和转岗人员也将增多,由于人员和施工机械尚未处于最佳工作状态,极易引发安全生产事故。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确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慈溪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慈安办〔2018〕11号)、市安办《关于做好春节后职工岗前安全培训工作的通知》(慈安办〔2018〕13号)和我局《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及“两节”前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慈住建〔2017〕214号)要求,充分认识做好节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组织落实好节后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要求,为全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

二、落实责任,突出重点

1、全市所有建筑施工现场在复工前,必须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由总承包企业牵头,会同建设单位、监理企业和各分包企业组成检查组对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隐患,确保安全。检查重点是相关工作职责是否明确并落实,新进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先培训后上岗,上岗前是否进行安全交底以及各类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深基坑开挖、模板工程、脚手架、临时用电、消防和临时设施等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状况。对检查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必须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并及时复查,检查情况报市质(安)监站备案。

2、各施工企业和项目部要对用工情况进行一次梳理,禁止私招乱用,凡招用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办理用工手续,明确所属单位,确立劳动关系,建立管理台账。同时,要确保劳务实名制考勤系统和在线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落实专人管理。

3、各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必须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特别是新进人员(含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同时,上岗前必须按工种、工程特点及现场存在的危险源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未经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的作业人员一律不得上岗。

4、切实做到“有施工作业必须有安全管理”。 在任何时间段开展施工作业的,必须进行班前安全交底,在施工作业中必须有项目部管理人员或监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监督。

5、各监理企业要对本单位所有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监理工作以及人员配置情况进行全面的自查,督促项目监理部和相关施工企业按要求做好复工前自查整改工作。发现施工企业和项目部未按要求做好相应工作且存在安全隐患的,应责令暂停施工,并督促落实相应整改措施。对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力的,监理企业应及时向市质(安)监站报告。

6、各施工企业必须进一步完善落实工地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设立公布应急处理电话。

三、加大监管,严格执法

市质(安)监站要强化现场监管,切实加强建筑工地复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建筑工地复工时的安全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各施工、监理企业和项目部对于有关工作要求的执行情况,特别是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和现场安全隐患的自查整改情况。凡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上岗前安全技术交底、未进行全面安全检查或检查无记录、现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工地,要采取停工整改、通报批评、重点监管、行政处罚等行政措施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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