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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全国“两会”期间全省建设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黑建函〔2018〕95号

来源:黑龙江建设安全监督网 2018-03-06 14:23:25

各市地住建局(建委)、房产局、城管局(委),省农垦总局住建局、省森工总局建设局、省森工建设安全站: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黑安办传真〔2018〕7号)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开展督察检查,切实强化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监管,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全省住建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省住建厅决定立即开展全省建设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一)建筑施工: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营:城市燃气、供热、供水和道路桥梁。

(三)房屋安全管理:既有房屋安全、物业管理。

二、检查内容

(一)建筑施工方面

1.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员落实安全责任制情况。查处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不积极整改隐患、拒不执行安全监察指令等违法违规建设行为;

2.在建工程人员履职尽责情况。重点检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岗带班,特种作业人员、专职安全管理持证上岗情况;

3.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情况。重点检查冬季施工方案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现场实施情况;

4.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以及危险性较大模板工程及支撑系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情况;

5.节后恢复施工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办理、复工条件验收报告提交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6.施工现场消防责任制落实情况。包含厨房、宿舍、仓库等重点场所等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灭火器材、消防水源、消防通道等消防设备设施设置情况;电气焊、明火作业、临时用电工程等重要环节和部位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情况;

7.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培训情况,极端天气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演练、落实情况。

(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营方面

1.重点检查城市燃气、供热、供水企业输配管网、设施设备运行和维护保养、安全设施配备及安全管理制度和防恐措施执行情况;

2.城市燃气、供热、供水企业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应急队伍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应急演练情况和值班执宿情况;

3.道路桥梁管护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和实体质量安全状况。

(三)房屋安全管理方面

1.物业服务企业、产权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2.既有房屋安全排查整治情况;

3.物业服务企业对服务范围内小区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和运行情况;

4.物业服务企业对服务小区范围内可能影响消防安全的车辆停放、物品堆放排查整治情况。

三、有关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各地住建房产、城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结合季节特点及辖区内潜在的安全风险隐患,组织辖区企业开展全面、细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将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部署层层分解到县(市、区)、企业、项目。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认真落实属地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分管负责同志要亲自带队深入基层和企业开展明查暗访和突击检查,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各有关企业要认真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加强安全管理和岗位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强化排查整治。各地要抓紧事故易发多发、隐患排查及安全管理薄弱环节,加强督察检查,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督促企业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加大隐患整治力度,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重大隐患要坚决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并加大隐患整改的跟踪力度,整改不合格的坚决不予恢复生产,同时加强巡查、监控和盯守,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三)加强值班值守,强化应急工作管理。各地要切实加强“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遇有紧急重要情况及时报告,迅速有效处置。要加强极端天气下安全生产预警机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要强化对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和设备设施,储备应急物资,应急演练等工作检查,切实提高企业应急反应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四、检查时间、方式、重点及数量

1.检查时间:2018年3月5日——3月18日,省厅对各地进行抽查;

2.检查方式:现场检查;

3.检查重点:根据我省季节天气特点,此次检查重点放在城市基础设施运营方面;

4.检查数量:检查组现场随机抽取被检地市(含县)3个项目(包含建筑工程、燃气企业、供热企业、供水企业、既有房屋)进行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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