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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住建〔2018〕48号 印发河池市2018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03-06 15:53:22

河住建〔2018〕48号

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河池市2018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根据《河池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2018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安委办〔2018〕6号)要求,现将《河池市2018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河池市住房和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3月5日

河池市2018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工作部署,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为重点,以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为关键,着力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狠抓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狠抓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进一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力度,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努力实现全年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双下降”。落实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管控措施,有效整治建筑工地扬尘污染。

二、组织领导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河池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建筑市场管理科、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住房保障管理科等单位负责人作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筑市场管理科。

三、整治范围

全市依法纳入施工安全监管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四、整治内容

(一)落实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狠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施工单位要建立上级来文及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专门台帐,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要熟悉相关内容,并将文件、会议精神及企业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到安全管理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对新进、转岗一线操作工人进行“三级”教育。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等规范文件,开展全面梳理和排查,查找问题和隐患,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切实做到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的“五落实”。

(二)加大对建筑起重机械的监管力度。根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建质〔2008〕76号)等相关规定,建筑起重机械的相关出租、安装、使用、施工总承包、监理和建设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职责。施工现场要建立和完善“一机一档”资料,指派专职设备管理人员,落实维修保养、组织定期检测等工作。各相关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检测单位要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升检测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实际工作能力和检测质量水平。

(三)加强危大工程安全管理。重点是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等程序及实施前的技术交底、过程中严格按照方案施工、验收;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司索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按照施工安全要点的规定,严格危大工程过程管控,严格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流程、强化危大工程安全管控责任、严肃查处危大工程违法行为。施工单位应将安全生产管理“要点”制作标牌悬挂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并严格贯彻执行。

(四)强化高处坠落事故预防措施。根据《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建质〔2003〕82号),施工单位要对照规范标准的要求,根据工程特点编制有针对性的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实施。要加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要严格落实施工现场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严格现场隐患的排查治理,不断提高安全防护标准化、工具化、定型化的水平。

(五)强化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各项施工防火安全措施和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岗位职责,施工现场使用明火及电、气焊作业审批制度,施工现场特殊部位防火安全管理,重点部位和各类易燃易爆作业落实专职监控责任管理,开展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等情况,防火应急救援预案,开展灭火救援、应急疏散的演练等。

(六)抓好重点时段安全管控。强化落实春季复(开)工、雨季汛期台风、夏季高温和冬季严寒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管理保障措施。落实施工现场易发生事故的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等各项工作措施。加强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配合市有关部门有计划地开展施工项目灭鼠和蚊蝇消杀活动等。

(七)严格施工扬尘防治监管。重点抓好工地围挡设置、道路硬化、裸土覆盖、车辆冲洗、垃圾清运、物料堆放等扬尘防控的重点环节,有效落实企业扬尘防治主体责任。

(八)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本次节后复工检查督导过程中,凡是发现现场实施情况与方案不符合、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持无效证件上岗、对安全隐患及文明施工、扬尘管理问题拒不整改、整改不力和屡犯重犯等情形,一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实施行政处罚,并同步将行政处罚信息录入企业和责任人员不良行为信用档案,按规定与企业信用分评定、招投标评标、预选承包商评审等直接挂钩。

五、工作步骤

(一)全年重点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筑起重机械管控、危大工程安全管理、高处坠落防范措施和施工扬尘管控。

(二)季度重点

第一季度:开展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和春季复工为重点的专项整治。

第二季度:开展深基坑和高支模为重点的专项整治。

第三季度:开展防汛、防暑、防台为重点的专项整治。

第四季度:开展冬季施工、消防安全为重点的专项整治。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在每个季度末组织开展专项大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安排。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底线”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整治方案,积极动员部署,落实专项资金,按照要求分阶段审图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我局将对各企业、各单位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实时进行督查。

(二)明确责任,确保整治效果。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要求,成立领导小组,逐项落实工作责任,做到有方案、有过程、建台账、有总结,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措施,及时总结提升。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着力解决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各要及时收整相关材料,于2018年6月30日、2018年12月19日前分别将上半年、全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管理科。

联系人:葛彧驰 电话(传真):2294605

邮箱:hcsjg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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