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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2018年节后复工暨第一季度全市建筑施工安全检查的通知

来源:马鞍山市建筑管理处 2018-03-07 14:17:10

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节后复工和 “两会”期间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8〕30号)、《关于切实做好节后复工和全国“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建质函〔2018〕435号)等文件精神及市住建委统一部署,结合年初工作安排、百日除患铸安行动等工作,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节后复工暨第一季度全市建筑施工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及方式

(1)企业自查

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接本通知后,对照检查主要内容立即对所承担的工程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并于3月15日前,将自查结果按《工程项目安全隐患排查(自查)上报表》(见附表)认真填写,上报我处安全站(电子邮箱:aqzlywq@163.com)。

(2)组织检查

3月15日开始,我处将成立检查组,由处领导带队对全市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检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具体检查时间不事先告知。

二、主要检查内容

(1)节后复工、“两会”期间安全工作部署和相关安全文件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企业领导带班检查制度落实情况;风险管控“六项机制”执行情况;节后复工安全检查情况及问题整改、销案情况等。

(2)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重点检查节后复工进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新进和转岗人员安全培训;安全技术交底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情况等。

(3)重点部位实体安全防护情况。重点检查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模板支撑、基坑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临时用电、临边洞口等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安全状况,食品卫生及消防安全情况,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情况。

(4)施工现场扬尘控制及文明施工状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围挡、覆盖、硬化、冲洗、清扫、密闭、绿化“七个100%”的落实和保持情况,超常规措施落实情况。

(5)卫生城市创建迎检工作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企业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的贯彻落实情况;现场食堂卫生状况,相关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办理及悬挂情况,炊事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现场厕所、洗浴间清洁及专人保洁情况,职工宿舍规范设置情况(设置可开启式外窗,不得有通铺,床铺不超过两层),是否采取灭“四害”措施等。

三、检查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节后复工及“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领导,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节后复工安全检查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节后复工自查自纠工作。

(2)各单位要针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实际问题和薄弱环节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持边检查边整改,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落实整改时间和责任人,并留有文字、图片等影像备查。凡未按要求开展节后复工检查、关键岗位人员未到岗履职、从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工程一律不得复工。

(3)各施工项目部必须将节后复工自查整改、安全培训教育等工作开展情况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复核同意后方可恢复施工。我处将根据各项目的自查情况对节后各建筑工地进行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移交查处,同时对节后复工自查工作走过场、弄虚作假、隐患排查及整改消除不彻底的单位和个人将采取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诚信体系扣分等措施进行严肃处理。

(4)本次检查结果将作为施工企业、监理企业、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生产业绩和企业资质、企业信用评价、安全生产许可证、“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复审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含山住建局、和县住建局、当涂县住建委可参照本通知要求安排本区域内的检查工作,检查结果请于4月15日前报我处安全站(电子邮箱:aqzlywq@163.com),我处将在此基础上进行抽查。

附件:工程项目安全隐患排查(自查)上报表

2017年3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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