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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建协[2018]03号 受理2018年上半年《云浮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申报的通知

来源: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 2018-03-12 13:55:26

各县、市区各施工单位:

根据《云浮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选办法》﹙云建协〔2012〕11号﹚市建筑业协会现在开始受理2018年上半年“市示范工地”的申报工作,申报时间到2018年4月20日截止,现将有关事项的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申报项目的工程规模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房屋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在3000㎡以上。

2、小区建筑面积在30000㎡以上。

3、房屋建筑工程造价在1000万以上。

4、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城市道路、桥梁、人行道、给水排水(含泵站、管线)防洪、供热垃圾处理厂(场)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在1000万以上。

5、申报时的工程量不超过承包总工程量的百分之五十。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项目不能作为推荐申报项目。

1、本年度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工程项目;

2、本年度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所承建的工程项目;

3、仍采用国家、省有关部门明令禁止使用的施工机具、材料和施工工艺的;

4、本年度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全面停工整改的工程;

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粤建质[2011]13号﹚的;

6、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不符合《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的;

7、未执行《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粤建管字[2007]39号)的;

8、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的;

9、发生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群体性事件的。

二、申报程序

1、市示范工地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申报,填写《云浮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申报表》。

三、 申报材料要求:

(一)《云浮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申报表》(一式两份,单独装订);

(二)其余材料要求有封面、目录、页码,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施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C)复印件;

2、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项目立项批文、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复印件;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提前施工的证明。

4、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复印件;(通用部分不要)

6、用工劳动合同(仅提供签订合同有效部分)复印件;

7、《施工起重机械维保合同复印件 》

8、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复印件;

9、反映工程项目开展“市示范工地”创建活动的基本情况(包括主要业绩、做法、经验等的文字材料,现场彩色照片8张。

四、 申报资料由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安全监督站、所加意见并盖章后送市建筑业协会。

联系人:徐建强、刘益兵,电话:8182868,邮箱:yfjzxh@163.com

附:《云浮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申报表》

云浮市建筑业协会

2018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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