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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认真做好春节后建筑工程复工前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青建管质字〔2018〕4号

来源:平度政务网 2018-03-12 13:57:29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青岛市西海岸新区城市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2018年春节假期已结束,建筑工程将陆续复工。为进一步增强建筑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切实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现就做好春节后复工前安全管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工程复工前安全生产自查

工程复工前,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由单位分管负责人带队,成立由各专业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安全生产检查组,对照工程复工前安全生产检查表(附件1),结合工地现场实际,针对地基与基础、主体、装饰装修、竣工收尾等四不同阶段的施工特点,对复工前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逐一排查,强力推进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做好工程复工前安全生产自查工作。

(一)强化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工程复工前,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把企业建立和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纳入日常安全教育培训事项。

1.严格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工程复工前,通过“三级教育”对全体工人特别是新进场、转岗人员进行一次上岗前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安全教育计划和教育内容要有针对性,切忌教育培训不切实际和“走过场”,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强化末梢管理。将管理下移使班组长作为施工现场末梢管理第一责任人,加强对班组长的培训、教育,使其具有提前预判施工现场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应急反应能力,提高其自身安全管理的综合素质。复工检查时班组长必须全程在场,认真查找复工后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让班组长指出其班组人员的违规情况并告诉其正确做法,即查即改。

(二)强化各阶段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程复工前,严格对照“两个体系”建设要求,围绕风险点和管控措施,突出对基坑工程、高大模板、脚手架、起重机械、施工用电、临建设施等重点项目的复工前检查。

1.地基与基础阶段。严格执行《深基坑管理规定》,对深基坑的设计、评审、开挖、支护、监测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把关和管控,要坚持边开挖边支护,严禁一挖到底;要加大恶劣天气深基坑监测频次和密度,安排专人进行不间断巡查,遇到险情要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坍塌事故的发生。

2.主体阶段。一是严格实行起重机械设备申报管理制度,各产权、安拆和使用单位必须按规定进行网上申报;二是严格执行钢管脚手架工程安全技术规范和文件要求,落实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评审制度,加强对脚手架、大模板工程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审批等环节管理,严格混凝土浇筑前模板支撑体系的检查验收;三是严格防范高处坠落和坠物打击安全管理,加强复工前临边、洞口安全防护的检查,强化对脚手架操作层等易发高处坠落事故隐患的排查;四是严格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落实施工临时用电的方案编制执行等环节管理,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止触电和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

3.装饰装修阶段。一是严格建立健全吊篮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吊篮安装、拆卸、使用全过程安全管理,严禁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强化对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二是严格装饰装修阶段用电安全管理,手持式电动工具、施工机械等设备必须符合“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要求,按规定设置保护零线和重复接地,不得使用塑料护套线、花线,不得有电线老化、破皮及电线接头未用绝缘布包扎或包扎不合格等现象;三是严格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持特种作业资格证上岗,施工现场的明火作业审批制度执行情况。

4.竣工收尾阶段。由建设单位负责,加强对各专业分包单位之间的安全管理,重点检查管沟井口、进出入车辆、安全管理人员在位在岗等情况。

二、严格落实工程复工前文明施工自查

工程复工前,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对照工程复工前文明施工检查表(附件2),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围挡、扬尘治理、临建设施、场容场貌、卫生管理、环境保护、消防等各项文明施工措施,特别是要对工程的各分部分项、施工现场的各部位、角落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整改,认真做好复工前文明施工自查。

(一)强化建筑工地围挡整治。工程复工前,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建筑施工现场围挡墙提升标准>和<建筑施工现场大门及周边改造标准图集>的通知》要求,凡发现工地围挡、大门处和美化图案存在歪斜、破损、污染等问题的必须立即整改到位。临街一侧:“其建(构)筑物外侧至相邻一侧人行道外沿,人行道外沿有绿化带的,至绿化带外沿,没有人行道的,至车行道外沿”为工地清扫区域,必须时刻保持清洁,不得有垃圾、污水等现象。

(二)强化扬尘污染治理。工程复工前,严格按照“六个百分百”要求,施工现场务必达到封闭管理、场区道路硬化、渣土物料篷盖、洒水清扫保洁、物料密闭运输、出入车辆清洗,强化文明施工管理,并确保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及扬尘监测设备安装到位且能够正常使用。

(三)强化施工现场和消防安全管理。工程复工前,加强定型化、工具化安全防护设施检查,现场搅拌机、电箱、小型机械、钢筋加工区、木工加工区等使用的防护棚必须按照《建筑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标准图集》的要求进行搭设,现场材料挂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并堆放整齐;认真检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临建房屋保温材质情况、消防设施配备及有效情况、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及使用管理情况。

三、严格落实工程复工前报告制度

工程复工前3天,建设单位应当向工程所在地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提交经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申请复工验收自检报告、起重机械五方联合验收报告、建筑工地围挡整治照片以及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及扬尘监测设备安装使用情况。经查验符合复工条件的,由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向建设单位发放《恢复实施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并对工程项目恢复实施施工安全监督。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的工程报至市安监站各片区工程监督人员;其他区、市分别报当地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

四、严格工程复工前安全执法检查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工程复工前安全检查执法工作力度,督促各相关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申请复工的工程,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必须逐一检查,严格把关,凡施工现场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建筑工地围挡等文明施工不达标的,一律不得准予复工;未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擅自恢复施工的,按照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并按《青岛市建筑市场主体考核管理办法》予以扣分及相应行政处罚。

附件:1.工程复工前安全生产检查表.doc

2.工程复工前文明施工检查表.doc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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