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网政策正文

平度市城乡建设局认真做好春节后建筑工程复工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平度政务网 2018-03-12 13:57:56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2018年春节长假已经结束,在建建筑工程将陆续复工。为进一步增强我市建筑从业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及时发现和消除施工现场质量、安全隐患,夯实新的一年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基础,有效防范建筑施工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认真做好春节后复工质量、安全管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复工前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严格落实复工自查自纠工作。工程复工前,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带队,成立由各专业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质量、安全检查组,对本企业所属建筑工程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要建立健全项目质量安全管理责任清单制度,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强化参建各方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强化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检测机构、施工图审查机构的主体责任。严把“到岗履职关、材料进场关、过程检验关、竣工验收关”,严格执行施工过程中“三检一交”制度。要突出对混凝土结构构件、砂浆砌筑、外墙保温施工、防水工程、内外墙抹灰等重点项目的检查,及时消除施工现场质量隐患,杜绝构件冻害的发生。对于发现存在冻害的构件,各责任主体应高度重视,首先确定冻害发生的具体范围、冻害深度、构件具体部位后,由设计单位会同各方出具处理方案及意见,并将相关意见报质监站监督小组后进行实施;要突出对基坑工程、高大模板、脚手架、起重机械、施工用电、临建设施等重点项目的检查,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做到安全隐患不排除坚决不复工。

2.严格落实复工前扬尘治理措施。扬尘治理仍是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各单位责任主体必须按照“美丽青岛行动”要求制定好相关措施,全面提升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水平。

3.严格落实复工前安全教育培训。工程复工前,各施工单位要对全体工人特别是新进场、转岗人员进行一次上岗前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

4.组织开展复工前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工程复工前3天,建设单位应当向质量安全监督小组提交经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申请复工验收自检报告和起重机械五方联合验收报告。塔机检测达一年以上的需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的检测机构重新检测。建设局建管处将加强工程复工条件检查,对申请复工的工程,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凡是施工现场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一律不予复工。严格隐患和事故责任追究,按照“隐患就是事故”的原则,根据隐患严重程度,对企业质量、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现场质量、安全生产防护措施不到位、扬尘治理措施不完善、未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擅自恢复施工的,将按照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并按《青岛市建筑市场主体考核管理办法》予以扣分及相应行政处罚。

二、复工后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应做好以下几点:

1.严格落实“两个体系”建设。各公司、项目部全面完成风险点的排查、辨识、评价、管控、风险公告警示和隐患排查等相关工作,建立“一企业一册”和“一项目一册”。各责任单位组织专业人员对深基坑、高大模板等一、二级风险点进行全面排查,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并在相应位置设置风险警示牌。做好一般性隐患特别是高处作业检查、预防工作,强化临边、洞口和脚手架操作层等易发高处坠落事故隐患的重点排查。

2.加强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专项整治。严格起重机械设备微信提报制度,严格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严厉查处特种作业人员人证不符、无证上岗等违规行为;强化安拆报监流程,做好日常检查、维护和故障排除工作。塔机防攀爬装置要结实牢固,通道应及时上锁关闭。

3.文明施工:为确保“美丽青岛行动”又好又快的开展,根据青厅字〔2017〕44号《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全面提升城市环境品质建设美丽青岛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青城管委〔2017〕35号《青岛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明确美丽青岛行动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建设工程扬尘防治工作管理力度,并按照青岛市《建筑施工现场围挡墙提升标准》和《建筑施工现场大门及周边改造标准图集》的通知的要求设置施工大门及围挡。施工现场主要通道、进出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地面要进行硬化,出入口要设置车辆清洗装置,指派专门人员及时对进出车辆进行清扫、冲洗,禁止带泥土上路;每天要定时对施工区域进行洒水降尘,保证施工主要区域和出入口整洁。项目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在土方作业前(包括土方开挖、土方回填)必须到市审批大厅办理建筑渣土处置核准手续,必须选择具有渣土运输资质的单位承接建筑渣土运输业务,并签订渣土运输合同,明确双方渣土运输扬尘管理责任。持续推进雾炮、扬尘噪声监测仪、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等新技术、新设备的应用。

4.消防安全管理: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结合行业特点制定具体的防火措施,有针对性的开展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

5.工人教育培训管理: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建筑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通过职工夜校、晨会等方式定期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要严格实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并组织进行一次岗位安全操作基本要点等知识的再培训、再教育,严禁无证上岗作业。安全教育计划和教育内容要有针对性,切忌教育培训不切实际和"走过场"。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6.强化现场管理,加强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管理:施工现场应建立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三方人员组成的质量标准化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质量标准化管理的计划安排、指挥调度、检查指导工作。施工单位要制定质量管理标准化实施方案,现场标准化管理的标示要齐全、清晰,加强过程质量控制,对重要部位、关键工序重点监控、严格把关,精细化施工,实现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标准化管理。监理单位要认真审核质量管理标准化实施方案,严把开工关、材料关、工艺关、检测关、验收关,做到"事前预控、事中监控、事后验控"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理,为实现质量标准化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7.实施住宅常见质量问题防治专题会议制度:住宅项目开工前(或第一次进场时),建设单位组织由监理、设计、总包、分包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分片监督小组共同参加的“住宅常见质量问题防治专题会议”,并根据会议内容制定专项实施方案,特别是让设计单位提出具体防治措施,并由建设单位认可后实施。重点是填充墙裂缝、房屋渗漏、外墙保温、设计变更标准等常见问题的质量防治。

8.全面推行实行监理报告制度:为进一步对现场情况进行把控,充分调动监理单位积极能动性,促使其履职尽责,要求监理单位将现场的进度、存在的问题、需要站上协调解决的问题、应急突发事件、质量预警、质量控制情况等通过周报及专报(重大质量问题或紧急情况可一事一报)的方式,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每月不少于2次,进一步提升监理单位的地位和作用,间接强化政府对现场的监管。

9. 加强因工艺要求夜间施工工程的巡查:对于部分夜间施工的防水筏板、基础、大体积混凝土工程,重点检查其人员履职是否到位、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施工质量措施是否得到保证等内容,从而确保主体结构安全,施工质量得到有效控制。

10.实施精品工程战略,积极引导企业开展优质工程创建活动:鼓励、支持、引导本地建筑施工企业争创“精品工程”,提高自身质量综合素质,多创精品,多创观摩示范工地,打造自身综合素质,内部控潜,打造自身品牌,创建平度建设品牌,做大做强做精,为质量目标构建、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培养质量专家型、突破型人材,在工程上突破区域限制,创建更高一级精品工程。积极引导施工企业总结经验,创新做法,提高工程技术含量。通过精品工程以点带面的示范作用,使我市质量管理水平迈上一个新台阶。

平度市城乡建设局

同类型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