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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度市城乡建设局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平度政务网 2018-03-12 13:58:19

各建设(开发)、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推进建筑工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机制建设(以下简称“两个体系”),贯彻落实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36号)和青岛建管局《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青建管质字〔2017〕20号)等文件精神,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效减少我市一般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重点工作要求

1.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各企业针对本企业类型和特点,成立由公司负责人牵头的工作小组,制定科学的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全面指导开展工作。要依据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建立企业安全风险数据库,对各安全风险应填写清单、汇总造册,做好资料存档工作。施工现场,项目经理作为安全风险预防控制第一责任人,应组织三方责任主体,认真实施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全方位、全过程辨识安全生产过程中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并持续更新完善。

2.科学评定安全风险等级。各项目施工、建设、监理三方责任主体对排查辨识的安全风险点开展风险评估,主要判断安全风险点的具体风险部位环节、易生事故类型、危害后果,研究制定主要防控措施立企业风险源评估信息管理台账,并对排查出的风险点进行分级。按照危险程度和造成的严重后果,安全风险等级分为一、二、三、四级(一级最危险,依次降低, 其中对列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的分部分项工程应作为一、二级风险,列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附件二的可作为一级风险,列入附件一的可作为二级风险)。

3.建立风险点公示制度。企业在项目开工前组织技术力量对项目进行科学、全面安全风险评估,建立施工现场风险点公示制度。各项目部应对一、二级危险源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或重要部位设置“施工现场风险管控公示牌”(见附件)。

4.全面规范和完善资料管理。施工企业要根据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结果,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实施指南》,编制包括全部风险点各类风险信息的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实现“一企业一册”, 并及时将资料上报建管处安监站。工程项目部应在开工前,对安全风险进行辨识和评价,编制项目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独立成档,并随着工程进度情况及时更新,实现“一项目一册”,由三方责任主体盖章后放置施工现场备查。

5.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风险管控措施失效或弱化极易形成隐患,酿成事故。企业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持续开展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隐患排查,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

6.发挥标杆企业示范引路作用。各相关企业要积极探索总结有效做法,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管理等方面达到好的运行效果,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年内对此项工作较突出的企业和项目将进行推广、观摩。

二、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企业要高度重视“两个体系”工作管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要紧紧围绕遏制重特大事故,突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抓住辨识管控重大风险、排查治理重大隐患两个关键,深化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各项标准、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抓好日常管理和监督查检,督促企业把安全生产标准化、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融入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完善本企业风险预警和管控机制。

2.加强考核处罚。各企业要狠抓各项保障措施落实,形成企业自主管理、自主完善、自主提升的本质安全管理良性循环,不断提升全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后期建设局将对各企业、项目部“两个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相关资料提报不及时、风险分级管控落实不到位的相关企业单位,进行处罚并依据《青岛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考核办法》进行考核扣分。

平度市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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