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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建设干部学校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岗位知识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湖南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信息网 2018-03-12 13:58:50

湘建干校〔2018〕5号

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混凝土专项试验室:

根据《湖南省建设干部学校关于举办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岗位知识考试的通知》(湘建干校〔2017〕24号)和《湖南省建设干部学校关于公示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岗位知识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湘建干校〔2018〕4号)要求,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审对象

《湖南省建设干部学校关于公示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岗位知识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湘建干校〔2018〕4号)公示的人员。

二、复审时间

为便于各单位合理安排审核时间,提高复审效率,原则上请按照以下日期安排前来复审:

单位所在地为长沙、株洲、湘潭:2018年3月19日—20日;单位所在地为其他地区:2018年3月21日—23日;

审核时间:上午8:15-11:30,下午2:30-5:00。

三、复审材料

1.《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岗位知识考试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报考时网上打印。报多个岗位者,每个岗位须打印或复印一份《报名登记表》,按下述资格复审汇总表所列名单顺序依次叠放);

2.《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岗位知识考试资格复审汇总表》(附件)(以下简称《资格复审汇总表》。本表需按岗位分别造表,不能多个岗位混填在一张汇总表);

3.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的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学历证书学信网查询件(按此顺序依次粘贴在《报名登记表》背面);

4.《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管理手册》(以下简称《管理手册》。仅限已持有《管理手册》的增项人员)。

四、复审方式

1.各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持以上资料前来省质安总站检测管理科(C座106室)进行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复审。

2.持复审合格人员的《报名登记表》及各单位的《资格复审汇总表》前往省建设干校考试管理科(干校楼107室)提交合格人员资料。

复审不合格和上交资料不齐全者,不予颁发《管理手册》。

五、其他要求

1.资格复审按单位进行,单位需书面委托专人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统一进行本单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的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单位视同放弃,取消其单位人员本次考试成绩及合格资格。

2.资格复审时提供的相关资料务必真实有效。对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则按省住建厅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六、联系方式

省建设干校考试管理科:0731-88950156

省质安总站检测管理科:0731-88950193

附件: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岗位知识考试资格复审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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