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施工单位,各项目部:
根据省市级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的会议和文件精神,近期,省政府、市政府将对我区2017年度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督查考核。为切实落实各项考核要求,顺利通过省政府、市政府考核,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熟悉相关文件要求。
各相关单位应认真学习《关于印发<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建建管[2016]707号)、《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8〕14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通政办发〔2018〕14号)等文件精神,熟悉考核要求,充分做好准备。
二、抓紧做好督查迎查相关准备工作。
本次督查从3月12日开始,主要考核2017年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各单位、各项目务必做好以下几点:
1、尽快收集整理与工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务合同中应明晰工资支付条款。
2、尽快收集健全工资支付台帐,工资台账应能完整体现工资按月足额支付流程。工人工资要实行月结月清,按月支付,每月工资不低于南通市最低工资保障标准(不低于90元/天)。
3、各单位应结合企业及项目特点,收集整理涵盖项目劳务务工人员基本信息、项目信息、考勤记录、工作量结算记录、工资支付、工人信用等实名制管理的台帐。
4、各单位应有民工维权的相关机制,施工现场应有维权信息告示牌。具体公示牌样式可至我站相关信息平台下载。
5、各项目应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农民工保证金缴纳的相关凭证复印件放置施工现场备查。
以上通知内容请各单位各项目尽快执行,我站将于即日组织督查组至各项目开始督查,凡是不认真落实的项目将一律停工处理,并追究相关单位的责任。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