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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2018年第一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农民工工资及扬尘治理督查的通知

来源: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03-13 11:54:09

邵建函〔2018〕13号

关于开展2018年第一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

农民工工资及扬尘治理督查的通知

各县市(经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质监站、安监站:

为切实抓好节后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可控,我局定于2018年3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开始开展以节后复工为重点的第一季度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检查责任主体节后复工责任落实情况。检查项目是否落实“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不复工、作业人员未进行安全交底不复工、隐患未消除相关项目责任未签署复工意见不复工”要求。严厉查处施工、建设、监理单位未对项目开展质量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未经复工申请擅自复工的行为;检查节后在建项目排查情况和申请复工项目核查情况。严厉查处监督机构对不具备复工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予以复工的行为。

(二)检查是否按照2018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本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指导督促本地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工程项目全面开展自查自改。重点查处未通过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未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未办理施工许可擅自开工建设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查处存在无资质、超资质或未按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担业务以及存在“三包一挂”行为的项目。

(三)检查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及整改情况。检查项目建筑起重机械、提升设备、深基坑、高边坡、高挡墙、支模架、脚手架、临时用电、施工消防等重大危险源情况。严厉查处未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全面检查或检查存在隐患未消除而擅自复工的行为。

(四)检查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和履职情况。严厉查处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尤其是项目经理、总监(总监代)不到岗履职或无有效履职记录而擅自复工的行为。

(五)检查建筑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检查建筑是否按照《邵阳市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邵阳市住建局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建筑施工现场围挡封闭、对建筑垃圾分类堆放、对道路硬化、对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冲洗设施、裸露土地覆盖、绿化、土方开挖、拆除工程防治措施到位、对搅拌楼生产实施封闭并采取防尘措施。

(六)检查建筑工地农民工工资支付和清欠工作情况。检查工程款是否拨付到投标文件载明的施工单位基本账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公示牌是否规范设置;农民工实名制、工资银行代发制、按月核发工资制的落实。

(七)检查易地扶贫搬迁稽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检查2017年第四季度督查项目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二、督查安排

(一)抽查项目。采取“四不两直” 和“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检查施工项目。采用网上平台抽取、巡查方式确定3-4个在建工程项目,至少检查1个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组织专家重点检查节后项目复工情况。抽检的项目现场完成监督规范化考核和项目安全标准化考评符合率检查。

(二)反馈意见。督查组向受检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反馈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检查情况和督查意见,并视情况下发执法建议书。督查组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跟踪督办。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项目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必须督促有关责任主体整改到位,严格对单销号,按时限要求落实督查组执法建议,并将整改及处理情况书面报告市局工程科。

(四)督查通报。根据各地受检准备情况和实地督查情况,下发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情况通报。对问题突出的地方将函告当地人民政府。对当地提升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好的做法以及质量安全隐患突出的项目将通过红黑榜公开宣传和曝光。

三、工作要求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春节和“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邵阳市春节和“两会”期间建筑施工生产安全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部署和开展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施工企业认真组织开展节后复工前的自查自纠,工程项目复工前必须向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监督机构提出书面复工申请,经监督人员现场检查签字同意后方可复工。各级监督机构要结合节后复工审查工作,按照监督规范化工作要求,对受监工程开展一次全面的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情况及时录入监管信息平台,监督检查工作及录入情况将作为一季度监督规范化考核的重点内容。

各县市(经开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请于3月20日前将2018年一季度邵阳建筑业情况统计表以及2018年本地建筑施工质量安全部署情况和节后复工开展项目监管情况上报市局工程科。

联系人:肖乐成 联系电话:0739—5332658

邮 箱:2404659113

附件:2018年一季度邵阳市建筑业情况统计表.xls

邵阳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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