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监理单位:
现开始申报我市的省示范项目,申报企业请认真学习《关于在监理行业内开展江苏省示范监理项目创建活动的通知》苏建监协〔2015〕5号通知。现将我市创建工作要求如下:
一、填写附件1(提供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合同、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名单)及汇总表格。
二、为了便于协会了解各企业省示范项目的创建情况,实行全过程的监管。按附件2的要求,监理企业及时将各阶段工作检查记录、项目监理机构对各阶段工作自查记录报送协会。
三、项目监理机构提供不少于一篇与本工程有关的已发表的论文。
四、协会将组织专家检查两次,分别为:上半年的指导检查及下半年的考核检查。
常州市建设监理协会
201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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