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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做好2018年度 全省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业务考试 工作的通知

来源:浙江水利 2018-03-14 15:29:31

浙水办人〔2018〕1号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

全省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业务考试

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厅直属各单位,其他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省经贸委、省水利厅印发的《浙江省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方案》(浙人发〔2009〕66号),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办法,申报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人员,须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按评价条件参加评审。为做好2018年度全省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业务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参加人员

申请参加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的人员,包括单独参加本地水利专业高评委评审的宁波地区人员。

二、考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5月13日(星期日)上午9∶00~12∶00。

地点: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东区学林街583号)。

三、考试形式、范围

1.考试形式为闭卷笔答。报考人员根据本人所从事工作性质选择类别进行考试,考试类别要与申报评审的类别一致。各类别适用范围详见《浙江省水利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条件》(有关文件可从“浙江水利/人事人才/水利专业职称评审/工作规则”专栏下载,下同)。

2.考试范围为《浙江省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业务考试大纲》(可在“浙江水利网”下载)规定的有关内容。重点考核申报人员对治水新理念、水利改革发展重点工作、国内外水利科技发展动态等的掌握水平,以及运用水利理论知识、政策法规、技术和管理工作经验,分析解决水利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试卷分为水利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案例分析三类题型。其中基础知识题考试内容主要以《浙江省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业务考试基础知识试题集》(2018年版)为依据,届时可从“浙江水利网”下载。

四、报名条件、时间及办法

1.报名条件。全省范围内凡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已取得工程师资格,从事水利工程技术或有关业务管理工作,近3年内拟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的在职人员(必须为非公务员、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事业单位人员必须以编制所在单位申报,以水利局、乡镇人民政府等行政机关名义申报的一律退回,不予受理。

2.报名时间。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集中在3月22日~4月22日期间受理。

3.报名办法。报考人员登录“浙江水利/人事人才/水利专业职称评审/浙江省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考评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浙江省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业务考试报名表》,同时上传jpg格式电子版照片。上传照片的要求为近3年拍摄的本人免冠白底正面彩色证件照,宽和高比例为1:1.4,文件大小应为10-20k之间,不大于200×2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电子照片处理方法请见“浙江水利/人事人才/水利专业职称评审/工作规则/电子照片处理帮助”)。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并上传照片后,打印报名表,报名表经本单位盖章确认后,传真至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即完成考试报名程序。打印表原件保留,以备领取准考证时核对身份。

五、考务安排

1.考试由厅人事教育处组织,具体考务工作由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承办。5月12日当天16时前,报考人员到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教学科研综合楼B区304室)凭考试报名表打印件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本人身份证,向考务工作人员领取准考证并熟悉考场。考试前1周请关注“浙江省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考评系统”中公布的《2018年浙江省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业务考试须知》。

2.报考人员进入考场务必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以备身份核查。未携带该两证,将一律不予参加考试。

3.考试成绩公布后,对考试合格人员颁发《浙江省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业务考试成绩合格证》,证书在3年内有效。

4.报名及参加考试不收取报名费、考务费等费用。

六、其他事项

1.做好专业技术资格评聘结合工作。根据省人力社保厅有关规定,事业单位申报对象全面实行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相结合的办法,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事业编制人员应充分考虑本单位高级专业技术岗空缺情况,确定能否取得职称评审资格,来决定是否参加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业务考试。

2.提前准备继续教育学时登记有关事项。自2018年起,申报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要符合《浙江省水利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试行)》(浙水人〔2017〕45号)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要求,请申报人员提前做好学时登记准备,并留存好相关继续教育佐证材料。

3.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制度,是我省水利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涉及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切身利益。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单位、省直有关单位要及时将考试事项通知到本辖区内的有关单位和个人,以避免有关人员因不知情而错过考试。

4.加强考场管理,维护考试纪律的严肃性。对弄虚作假和违反考场纪律者,一经发现,将按《浙江省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考评结合工作纪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违纪者名单予以公布,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

5.切实做好考试考务工作,确保我省2018年度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考评结合工作顺利完成。

联系人: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余晓昊、易群、

金晶。

联系电话:0571-86929113,18905819051;

传 真: 0571-86929160,

电子邮箱: luofeng@zjweu.edu.cn。

省水利厅人事教育处,陈施施,0571-87826525。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2018年3月9日

公开属性:公开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2018年3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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