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春节后复工
及全国“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市住建〔2018〕17号
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桂区、高新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春节后复工及全国“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桂建管[2018]1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春节后复工及全国“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桂建管[2018]16号)
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3月8日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