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注告〔2018〕6号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湖北省注册建造师管理办法》和《湖北省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实施办法(试行)》,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经审核,申请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的刘后根等9人符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条件,准予延续注册。
特此公告。
附件:刘后根等9名符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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