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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第299号)

来源:山西省建设厅 2018-03-16 11:23:17
晋建质函〔2018〕299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央驻晋施工企业:

根据《山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山西省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工作方案〉的通知》(晋食安委〔2017〕3号)要求,我厅制定了《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3月15日

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广大建筑工人饮食安全,根据《山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山西省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工作方案〉的通知》(晋食安委〔2017〕3号)要求,结合我省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的重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按照“四个最严”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四有两责”,着力提升监管能力,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强化餐饮过程管理、督促主体责任落实为重点,全面提升我省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二、工作原则和目标任务

坚持党政同责、标本兼治,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到2020年,全省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进一步提高全省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三、整治内容

1.食品安全责任制建立情况,是否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按规定编制建筑工地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2.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堂操作人员健康证是否齐全,施工企业是否定期对食堂操作人员进行体检,同时对食堂操作人员配备整洁的工作衣、帽、口罩等情况。

3.食堂是否设置在远离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的地方,同时配备必要的排风、冷藏、消毒、防鼠、防蚊蝇等设施情况,并随时保持食堂环境卫生整洁。

4.食堂专职管理人员是否对食品及原料的来源、消耗情况建立详细的进销台账,并有相关票据。

四、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8年3月底前)。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时间进度,严格落实责任,抓好任务落实。

(二)规范整治阶段(2019年12月底前)。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整治力度,把整治规范与消除安全隐患、严惩重处违法行为和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严格落实专项治理要求,着力解决影响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0年10月底前)。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提升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水平,确保建筑工地工人饮食安全。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0年11月底前)。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固化工作成效,完善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成立工作领导组,设立工作联络人,明确任务分工和工作要求,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依规进行严厉查处。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及时、准确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于2018年3月底前报送实施方案,于2018年、2019年底前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2020年底前报送全面工作总结。

联系人:张艳

联系电话:0351-3580074

电子邮箱:zlaqc_zhan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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