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网政策正文

市城建委办公室开展2018年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质量安全抽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襄阳市城乡建设委员 2018-03-16 14:15:12

襄建办【2018】9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委属有关单位:

2018年是我市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的决战决胜之年,也是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施工高峰期、控制关键期和验收集中期。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今年十月一日前,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按照襄易办(2018)3号文件的安排,和省住建厅《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质量安全第二轮巡查情况的通报》精神要求,市城建委将对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安全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安全进行抽查。现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的决策部署,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大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力度和频度,严格集中安置点过程管控,加强分散安置点巡查指导,实现工程建设重要时段、重点部位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全覆盖,严把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关口,切实保障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

二、主要任务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明确责任目标,落实职责分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从招标投标、勘察设计、图纸审查、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环节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对参建各方主体质量安全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安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要加强内部管理,健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安全承担首要责任,勘察、设计单位要精心设计,保证施工图设计文件满足抗震标准和建筑节能标准;施工单位要严把材料进场关、隐蔽验收关和竣工验收关,严格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对关键部位和隐蔽工程实施旁站监理。

各县(市、区)要组织、鼓励优秀企业参与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对集中安置点加强监管、对分散安置点加强技术指导。对集中安置的,要选定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分别承担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任务。对拟建工程区域的自然地质环境、地质灾害现状进行详细调查、评估,施工过程中要加强对周边环境的监测和保护。

(二)切实加强过程管控。

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程序。严格执行项目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相关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坚持先勘察、再设计、施工图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的原则,不得盲目简化程序,要将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员、落实到工程建设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等各个环节。

强化建筑材料质量控制。对在建项目从源头和进货渠道上把好材料质量控制关,钢筋、水泥、砖等主要建筑材料和混凝土、砂浆强度试件实行见证取样检测。严格执行混凝土、砂浆配合比,保证混凝土结构和砌体砂浆强度。凡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材料严禁在工程上使用,确保建筑材料质量合格。

加强质量安全过程监管。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注重对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进行监督抽查,必要时可采用相关检测仪器、设备对工程实体质量等进行监督抽测,发现有涉及结构和使用安全的重大质量问题,要及时采取责令限期改正、局部暂停施工等处置措施。加强施工机械、临边防护和施工用电等日常安全巡查。

严格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参建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查看每一栋工程施工质量,重点对工程观感质量、开裂渗漏情况和质量控制资料进行检查,逐间进行验收。监督机构对集中安置点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和过程进行监督。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交付使用。

(三)全面开展监督检查。

自2018年3月份起,市城建委对工程所在地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对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安全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安全情况进行抽查。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监管机制。成立领导小组,建立问题专报机制,把质量安全隐患严重的项目及责任单位和所在地区专报市政府,并抄送地方政府。健全约谈机制,对抽查、巡查中发现问题不整改、责任不落实的进行约谈,约谈情况在全市范围通报,倒逼责任落实。

(二)保障工作经费。各县(市、区)要加强与当地财政、发改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为保障有效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巡查和工程材料、实体质量抽测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同时,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开展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检查。

(三)做好信息报送。建立联络员名单,构建市、县(市、区)两级监管信息报送网络。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每月20日定期向市城建委上报工程质量安全情况和相关数据;市城建委汇总统计县(市、区)工程质量安全情况和有关数据,于每月25日定期向省厅上报。

(四)加强交流宣传。组织开展不同建设阶段的工程质量安全观摩交流活动,编写印发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手册,加强质量安全监管人员技术培训,广泛运用各种舆论媒体和有效形式,宣传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

四、组织领导

市城建委成立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肖勇同志任组长,王文峰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由孙喜、胡冬安、王海峰、常建国、邱世定、钟先国同志组成,从城建综合执法支队、质监站、安全站抽调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张金秀同志担任联络员。工作专班分三个行动小组:

第一组:组长:孙喜,成员:邱世定、质监站2名监督人员,安全站2名监督人员、支队2名执法人员。负责襄州、保康片区监督检查。

第二组:组长:胡冬安,成员:钟先国,质监站2名监督人员,安全站2名监督人员、支队2名执法人员。负责谷城、南漳片区监督检查。

第三组:组长:王海峰,成员:常建国,质监站2名监督人员,安全站2名监督人员、支队2名执法人员。负责老河口、枣阳片区监督检查。

五、责任分工

(一)市综合执法支队。主要负责对工程履行法定建设程序和参建各方主体市场行为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坚持先勘察、再设计、施工图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的原则。

(二)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主要负责对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

(三)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主要负责对工程参建各方主体安全行为和工程实体安全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

市城建委办公室

2018年3月14日

同类型其他政策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