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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承包企业加强对分包企业管理的通知

来源:衢州市建筑工程管理网 2018-03-20 14:18:15

衢建管〔2018〕6号

各建筑业施工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市本级建设领域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监督管理,加强对分包企业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的监管,从源头上预防建筑业劳资纠纷的发生,根据《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建筑劳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建市[2014]112号)、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衢州市建筑业开展“浙江无欠薪”行动实施方案》(衢住建办〔2017〕267号)文件精神,结合市区实际,决定就加强对分包企业管理事项通知如下,现印发如下:

一、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的专业工程分包必须分包给具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督促衢州市外的专业分包企业办理衢州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诚信手册并及时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二、总承包单位必须与分包企业签订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协议(见参考文本),加强对分包企业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监督管理。

三、总承包单位要加强对分包企业劳动用工和工资计算的监督管理,督促分包单位建立农民工实名制管理、银行代发、足额支付等工资支付管理制度,不得以包代管。

四、监理单位应对分包企业资质予以审核并对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防止劳资纠纷,督促民工工资按月足额发放。发现工资款拨付不及时、金额或转入账户异常的,或项目现场有拖欠工资隐患或投诉的,应及时向总承包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报告情况。

附: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协议

衢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2018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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