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住建〔2018〕55号
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转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学习贯彻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
生产管理办法》的通知
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学习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建管〔2018〕15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做好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学习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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