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建字〔2018〕12号
关于做好2017年度保障农民工
工资支付工作自查清理工作的通知
各施工企业、在建工程项目部:
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迎接2017年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自查准备工作的通知》(桂建管〔2018〕8号)要求,国务院和自治区将于近期对各地2017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考核检查,重点是用工实名管理、人工费分账管理、银行代发工资、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开等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以及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而引起的欠薪情况等。请各施工单位、监理企业、在建工程项目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整改材料存放公司、项目部备查。
2018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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