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建资审〔2018〕第05号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等文件精神,市建委组织安全生产许可证评审专家对孝感市春兴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等八家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的申请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2018年3月21日至2018年3月27日。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根据已申报的材料提出书面陈述意见,并附相关资料及网上申报,送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窗口,逾期不予受理。
二、对以上8家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质疑的,可向市建委反映或举报,反映或举报材料需加盖公章或签署实名及联系方式。
三、市民之家行政服务中心建委窗口地址:新桥路1号
邮编:432100,电话:0712-2281585。
孝感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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