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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工程造价管理办公室开展2018年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分支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检查的通知

来源:延安建设网 2018-03-22 15:05:48

延市建价发〔2018〕3号

各造价咨询企业及分支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分支机构的服务质量,规范执业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促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健康发展,定于2018年3月至5月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分支机构执业行为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在市造价办已备案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分支机构(2017年7月至2018年2月底完成的项目)。

二、检查内容

1、办公环境、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内部管理是否规范等;

2、签订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服务收费情况;

3、按照《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及《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

4、竣工结算、最高限价的编制质量情况;

5、信息员对我市建设工程材料价格进行数据采集整理上报情况;

6、档案管理的规范性。

三、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采取企业自查、市级全面检查的方式。

1、3月底之前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分支机构完成企业自查并上报自查报告。

2、4月至5月底我办对全市已备案所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分支机构进行专项检查并汇总。

3、6月15日前将检查结果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

四、检查人员组成

按照市住建局《关于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要求随机抽取检查人员。检查人员由市造价办工作人员和部分专家库专家组成。

五、检查要求

1、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此项检查工作,认真做好自查,积极配合,按时上报自查报告。

2、请各企业指定专人作为联络员,负责联络检查有关事宜,并请于2018年3月20日前将联络员姓名、联系方式报市造价办市场管理科。

3、检查人员要明确检查内容,准确把握检查标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与被检查企业充分沟通,公正、合理确定检查结论,并与受检单位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

4、在检查工作中,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

联系人:苏妮

电话:0911-2556185。

延安市工程造价管理办公室

2018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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