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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公布贵州省2017年度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

来源:贵州交通造价信息网 2018-03-27 11:13:20

黔交建设〔2018〕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委)、仁怀市及威宁县交通运输局,贵安新区经济发展局,省公路局、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贵州交通信息与应急指挥中心,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贵州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省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各在黔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各高速公路营运管理单位:

我省2017年度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现已完成。共评价设计从业单位31家,施工从业单位98家。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本次信用评价结果,同时在厅网站上进行公布,网址为: http://www.qjt.gov.cn。

二、2017年度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交公路发〔2009〕731号)、《关于印发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的通知》(交公路发〔2009〕733号)、《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规则(试行)》(交公路发〔2013〕636号)及《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16〕279号)进行评价。

三、本次评价结果有效期持续至2018年度的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发布为止。进入我省高速公路建设市场的设计、施工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的引用应按《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及《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引用的补充通知》(黔交建设〔2016〕291号)规定执行。

四、按照《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除非项目主管部门、业主单位或有关行政机关对从业单位采取明确的驱逐、清场、取消中标资格等措施,否则信用评价的结果不影响从业单位已经承揽的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或施工任务。

五、本次评价结果于2017年3月1日至3月14日在我厅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共收到14家从业企业的申诉材料,处理情况详见附件3。

六、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公路设计有限公司、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在评价系统上的单位名称与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不完全一致;中海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后未及时在评价系统中更改相关信息,而是直接注册,导致系统中出现两个公司账号,评价结果出现错误。请各从业单位认真对待企业信息更新及完善工作,明年信用评价再出现类似问题,按不良行为代码GLSJ3-2-18 及GLSG3-22直接在从业单位信用评价总分中扣除2分。

七、2017年信用评价过程中,部分评价主体存在以下问题:在信用评价工作截止后对从业单位进行补评;不来参加厅组织的培训学习或培训时不认真,导致评价时频繁出现错误;工作不严谨,扣分依据不准确,扣分理由不充分;评价工作人员对评价规则不了解,工作粗心大意,错漏较多。导致本次信用评价工作产生了大量异议申诉,请各评价主体引以为戒,避免在今后的信用评价工作中出现类似问题。

附件:

1.贵州省2017年度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等级

2.贵州省2017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

3.2017年度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异议申诉处理情况

黔交建设[2018]59号关于公布贵州省2017年度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2018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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