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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环节历史数据补录工作的通知

来源: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信息网 2018-03-27 13:40:14

横琴新区建设环保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监理、施工企业:

根据《关于全面启用新版“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的通知》的要求,我市2014年2月7日后申领施工许可证等业务通过新版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上传材料数据,大部分申请企业能按要求录入项目建设各个环节的数据。但也有部分工程项目未及时上传竣工验收环节的数据,造成系统数据不完整,无法及时完整统计项目的各项数据。为补充完善竣工验收环节的数据,现开展竣工验收环节历史数据补录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录范围。凡通过系统申领施工许可证并已竣工验收,但在系统中未上报竣工验收环节数据的工程项目。

二、操作方法。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登陆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网址:http://219.131.222.110:8899/cbms/authorization/main.action)进入施工许可核准,选择需要补录数据的工程项目,点击竣工验收按键进入界面,补录相关数据并上传附件资料后提交。

三、数据确认。补录的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数据由核发施工许可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系统中确认。

四、补录时间。本次补录工作于2018年4月13日前完成,已竣工验收工程项目逾期不录入数据的,系统将默认项目为在建项目,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将自行锁定。

五、工作要求。

(一)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补录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指导企业完成补录数据并做好核对和确认工作。对未录入竣工验收数据的项目不得解除对主要管理人员的锁定,不得解除对工人工资专用账户的监管。

(二)各建设和施工企业应核对系统的项目数据是否完整,及时将已竣工验收项目的数据录入系统。

(三)企业对报送的资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的,主管部门将根据规定严肃处理,并将其作为不良行为录入信用评价系统。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3月7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向辉,2251402;杨红,2538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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