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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迎接文明城市卫生城市检查强化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惠市规建函〔2018〕477号

来源:惠州市建筑业协会 2018-03-29 14:56:00
各县(区)住建局、市安监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迎接文明城市考察工作会部署,中央文明办四月份要两次到广东省检查督导文明城市建设情况,省也要组织对各市的检查调研,同时我市还要迎接国家卫生城市的复审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切实加强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和卫生水平,运用建筑围挡公益广告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力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形象,现就做好迎接文明城市检查调研、卫生城市复审和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覆盖、全达标”的总要求,强化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做好建筑工地围挡设置、公益广告刊挂、扬尘污染防治和工地环境卫生管理等工作,积极推进绿色施工,深化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运用工地围挡刊载公益宣传广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按照《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惠州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一步提升城市环境质量,结合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配合活动,展示城市良好形象。


二、工作措施


(一)市、各区住建局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辖区所有在建房屋和市政工程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措施落实,突出工地围挡设置、公益广告宣传、扬尘污染防控、工地环境卫生等重点内容。


(二)施工安全监督站要将建筑围挡公益广告宣传纳入工地文明施工日常管理重要内容。项目施工安全监督员作为工地文明施工主要责任人,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严格督促和指导建筑工地按照有关要求落实公益广告刊载、环境卫生整治等各项措施。


(三)房屋市政工程相关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履行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主体责任,落实好建筑工地封闭围挡、公益广告宣传、进出车辆冲洗、场地道路硬化、施工作业区域降尘压尘、扬尘噪声监测设备接入、建筑垃圾清运、施工作业范围内卫生保洁等具体措。


三、工作标准


(一)运用建筑围挡开展公益广告宣传


按照要求在工地设置围挡,运用建筑工地围挡刊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宣传广告。


1.建筑工地要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要求,对所有在建建筑工地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进行封闭施工,所有工地围挡必须保持牢固、安全、整洁。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设置高度不小于2.5m,一般路段的工地设置高度不小于1.8m。


2.建筑工地应在围挡刊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系列公益宣传广告,比例要不少于建筑工地围挡总面积的30%。


3.公益广告内容可在中国文明网下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系列建筑围挡公益广告图片,宣传核心价值观主题应达到公益广告宣传面积的2/3。同时,可结合我市文明、卫生城市特点和实际,结合我市文明办具体要求,做好我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宣传工作。


4.加强改善围挡周边卫生环境,做好围挡公益宣传广告日常维护工作,保持围挡公益广告无破损、无污染、无遮蔽。对发现破损、污染的,能够及时修补或更换,确保围挡公益广告形象整洁、形式统一、内容鲜明。


(二)加强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严格按照《惠州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等规定,落实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地文明施工各项工作措施。


1.建筑工地进出口必须设置高压冲洗设施(专人进行管理)。凡出工地车辆的轮胎、箱体必须经高压水冲洗干净后方可净车上路,杜绝出工地的车辆污染路面和城市环境,并保持出入口通道及道路两侧各50米范围内的整洁。建筑工地渣土外运时,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要派人在现场对渣土运输车辆进行旁站式跟踪检查。运输砂石、土方、水泥等建筑材料及土头、垃圾等废弃物的车辆必须严密、牢固覆盖或淋湿,严防途中洒漏、扬尘。


2.施工工地地面、车行道路应当进行硬化等降尘处理;施工场地特别是施工道路要按规定浇注砼做硬地坪施工,对暂无条件实施硬地坪施工的,必须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保证道路平整、坚实、洁净、无扬尘。


3.施工现场内的垃圾、堆土必须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在48小时内未能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应当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装卸建筑垃圾、清扫施工现场时(特别是路面及场地)应先洒水压尘,然后再进行装卸、清扫作业。


4.对工程材料、砂石、土方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处理。若在工地内堆放,应当采取覆盖防尘网或者防尘布,配合定期喷洒粉尘抑制剂、洒水等措施,防止风蚀起尘;在建筑物、构筑物上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的,应当采用密闭方式清运,禁止高空抛掷、扬撒。


5.建筑工地现场搅拌砂浆、砼及其它易产生扬尘的作业,必须搭设操作防护棚罩和采取除、吸尘措施,严禁现场露天搅拌。除防护棚进出口外,其它各个立面必须用密目网或其它材料封闭,过滤降除施工作业扬起的水泥、粉尘。


6.建筑工地脚手架外侧搭设的密目式安全网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工地脚手架、各种防护架及安全网上的建筑尘土、垃圾、废弃物必须及时清洗、整理,保持整洁。拆除安全网前应先行淋湿,再行拆除,防止刮风扬尘和工作扬尘。


7.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气象部门发布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应当停止土石方挖掘、爆破、房屋拆除等作业。


8.加强建筑工地及周边环境卫生管理,组织开展灭杀蚊蝇、蟑螂、老鼠等病媒生物行动,对工地中存在的各类蚊虫孳生环境进行全面清理。加强改善工地现场及工地周边卫生环境,确保工地食堂、工人宿舍整洁卫生。


9.施工单位夜晚连续作业时,要报住建部门审核后报环保部门审批,并应该严格控制作业时间。


10.闲置3个月以上的施工工地,建设单位应当对其裸露泥地进行临时绿化或者铺装。工程竣工后,施工现场的临设、围挡、垃圾等必须及时清理完毕,清理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降尘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增强责任意识。各县、区住建局,市施工安全监督总站要高度重视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始终保持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要求开展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认真履行职责。项目安全施工监督员要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建立文明施工台账,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整改。对问题较为突出或限期整改不达标的建筑工地实施挂牌督办制度,由市、县(区)住建局进行督办。各县、区住建局,施工安全监督站要定期或不定期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对本辖区建筑工地开展检查。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县、区住建局要加强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采取有力措施,狠抓责任落实,建立起长效机制,切实提高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3月27日


附件1:关于做好迎接文明城市卫生城市检查强化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惠市规建函〔2018〕477号.pd

f附件2:关于做好迎接文明城市卫生城市检查强化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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