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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商洛市汇力建筑节能检测有限公司资质证书的通报

来源:陕西建设网 2018-04-02 14:55:23

陕建质发〔2018〕35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局)、西安市市政公用局、西安市地铁办、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规划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检测机构:

商洛市汇力建筑节能检测有限公司在工程质量检测过程中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报告。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撤销商洛市汇力建筑节能检测有限公司资质认定证书的决定》(陕质监认函〔

2018〕5号),依法撤销商洛市汇力建筑节能检测有限公司资质认定证书(证书编号:152702080334)。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五条第三款规定,商洛市汇力建筑节能检测有限公司已不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认定条件,决定依法撤销该公司资质证书(证书编号:陕建检字第255号,发证日期2016年5月25日,有效期至2019年5月11日)。

一、请商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收到决定

5日内收回该公司的资质证书,交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给予商洛市汇力建筑节能检测有限公司全省通报批评,记入不良信誉记录,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资质。

三、请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局)加强对所辖区域内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从严查处伪造数据、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树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良好形象,确保建筑施工工程质量。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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