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建局、市安监站、各有关单位:现将市爱卫会《转发市领导关于做好国家卫生城市省级明查迎检工作批示的通知》(惠市爱卫〔2018〕20 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房屋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实际,有效采取施工扬尘整治、环境卫生保持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高标准做好各项迎检工作。
附件:惠市爱卫〔2018〕20 号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3月30日
附件3:附件2__惠市爱卫办〔2018〕10号关于做好国家卫生城市省级明查迎检工作的报告.pdf
附件4:惠市爱卫〔2018〕20号转发市领导关于做好国家卫生城市省级明查迎检工作批示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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