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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实行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及施工图并联审批情况统计月报表制度的通知

来源:成都建设委员会 2018-04-03 10:42:07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提升工程建设质量水平工作的要求,加快推动我市新建建筑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要求的落实,强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及审查管理工作,现就实行全市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及施工图并联审批情况统计月报表制度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月填报《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土地出让阶段落实情况统计月报表》(详见附件1)。 

(二)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墙改办按月填报《建设项目施工图并联审批情况统计月报表》(详见附件2)。 

(三)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质监站按月填报《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项目竣工情况统计月报表》(详见附件3)。 

二、工作要求 

(一)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市质监站、市墙改办要高度重视月报表填报工作,要落实专人负责(名单报市建委科设处),确保准确性和时效性,于每月10日至15日期间(在市建委信息化综合应用平台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及施工图并联审批情况统计系统填报上一月统计报表。 

(二)要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工作的通知》(成建委〔2017〕691号)要求。 

(三)此项统计报表工作纳入市建委目标考核,各单位在填报统计报表指标中,若本月无相关数据应执行零报告,在执行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及建议,请及时与市建委勘察设计与科技处联系。 三、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18年4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

附件:1.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土地出让阶段落实情况统计月报表 

2.建设项目施工图并联审批情况统计月报表

3.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项目竣工情况统计月报表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3月27日 

(联系人:李玖璠;联系电话:61889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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