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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8号凉山州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建设类行政许可初审意见的公示

来源:凉山州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 2018-04-03 17:17:4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类资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凉山州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为保证审核的公正性,增加审核的透明度,现将初步审核意见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对初步审核意见有异议的,行政许可申请人可以提出书面申诉材料(内容:①申诉申请;②详细补充材料),并于2018年4月16日12时前送州政府政务中心凉山州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行政审批科(州政府政务中心3楼凉山州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行政审批科窗口);逾期不予受理。咨询初审意见、递交申诉材料(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时应带企业法人授权书或者单位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资质信息卡(申诉施工企业资质的,还应带上申请表)。

社会各单位及个人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所申请许可的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提供详细的书面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及真实的联系方式,个人举报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真实的联系方式,否则,将视为无效。

本公示仅为凉山州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请各行政许可申请人警惕不法人员假借许可审查的名义进行非法活动。不详之处可拨打电话咨询。


 (公示期:2018年4月2日至2018年4月16日)


序号

单位名称

申请事项

初审意见

备注(不同意的理由)

1

四川鑫利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新办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三级建筑业企业资质

同意


2

昭觉县裕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新办建筑工程三级、市政公用工程三级、钢结构工程三级等3项建筑业企业资质

同意:钢结构工程三级建筑业企业资质

1.技术工人何文军未上传证书。

不同意:建筑工程三级、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建筑业企业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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