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自治区“建安杯”安全文明
标准化示范工程评审结果公示
经宁夏回族自治区级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及“建安杯”示范工程评审委员会于2017年12月26日评审会议评审,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18年1月29日印发了《关于表彰2017年度自治区级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决定》(宁建建发[2018]3号)后,宁夏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将专家打分90分以上的78项符合自治区“建安杯”评选条件的工程项目推荐给自治区“建安杯”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程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宁夏建筑业联合会),自治区“建安杯”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程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推荐的78项工程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对申报材料不符合“建安杯”评选条件的1项工程和申报的施工单位2017年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事故被自治区住建厅通报的1项工程取消,拟评选出2017年度自治区“建安杯”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程76项,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请社会公众予以监督。
公示时间为7天,即2018年4月4日至2018年4月10日。公示期间对拟评定为自治区“建安杯”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程的,如有质量、安全问题及违法、违规的行为,欢迎社会各界举报。来信(来访)请寄(到)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宁夏建筑业联合会。
监督联系电话: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纪检监察室:
王斌国 0951—5031856
宁夏建筑业联合会综合办公室:
丁娜、张莹 0951—5179949
邮箱:nxjzylhh@163.com
传真电话:0951-5179949
附件:2017年度自治区“建安杯”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程名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建安杯”安全文明标准化
示范工程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