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建局、市安监站、各有关单位:
现将市环保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各县区空气质量状况及做好近期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的通知》(惠市环委办〔2018〕2号)转发给你们,各单位要结合我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实际,督促各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工地全面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措施,确保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六个百分百”落实。
附件:惠市环委办〔2018〕2号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4月8日
附件2:惠市环委办【2018】2号关于各县区空气质量状况及做好近期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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