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住建安〔2018〕41号
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转发冀建安委办〔2018〕10号和沧安办明传〔2018〕30号文件的通知
市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市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住建厅安委会《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冀建安委办〔2018〕10号)和市安委办关于转发《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紧急通知(沧安办明传〔2018〕3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 style="cursor:pointer;" onclick="ImageOpen(this)" onload="ImageZoom(this,560,700)" border="0" src="http://www.czajb.com/editor/sysimage/icon16/pdf.gif"/>沧住建安【2018】41号.PDF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