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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住建厅安委办、市安委办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沧住建安【2018】41号

来源:沧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18-04-09 16:05:18

沧住建安〔2018〕41号

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关于转发冀建安委办〔2018〕10号和沧安办明传〔2018〕30号文件的通知

市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市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住建厅安委会《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冀建安委办〔2018〕10号)和市安委办关于转发《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紧急通知(沧安办明传〔2018〕3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 style="cursor:pointer;" onclick="ImageOpen(this)" onload="ImageZoom(this,560,700)" border="0" src="http://www.czajb.com/editor/sysimage/icon16/pdf.gif"/>沧住建安【2018】41号.PDF



2017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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