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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2017年度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传统村落保护)绩效目标自评工作的通知

来源:安徽省建设厅 2018-04-17 10:35:20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城乡规划建设委),广德县、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17年度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自评工作的通知》(财预〔2018〕29号)要求,省财政将会同审计部门对支持传统村落保护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进行绩效评价,请各市认真组织开展支持传统村落保护的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自评工作,并于4月28日前将专项资金《自评表》和绩效自评报告报送我厅及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

联系人及电话 高 剑 0551-68150419

王超慧 0551-62871582


2018年4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7年度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支持传统村落保护明细表.doc
传统村落专项转移支付2017年度绩效自评报告(参考提纲).doc
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传统村落保护)绩效目标自评表(2017年度).xls
《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17年度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自评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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