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网政策正文

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通知

来源:浙江省建筑行业协会 2018-04-17 10:35:21

各有关单位:
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号)及注册监理工程师有关规定,现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以下合格批次通过名单,有关领取事项通知如下:
1、通过变更注册的人员请持单位介绍信(变更后的单位)领取证书;
2、通过延续注册的人员请持单位介绍信和原注册证书办理;
3、通过初始注册的人员凭单位介绍信领取证书。
附件:
1、2018年第11批变更合格名单
2、2018年第11批延续合格人员
3、2018年第4批初始合格名单
4、2018年第11批遗失补办名单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办理中心
2018年4月16日

同类型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