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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农村危房改造专项检查的通知

来源:安徽省建设厅 2018-04-17 10:35:23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城乡规划建设委),广德县、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2018年是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根据住建部关于推进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要求,针对当前我省一些地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等问题,经研究决定用3个月左右时间,在全省集中开展农村危房改造专项检查,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切实保障农村困难群众利益,促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健康发展。具体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5年以来实施的农村危房改造工程。

二、检查内容

1.责任落实情况。各地是否把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放在最优先位置,是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是否严格执行“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程序。特别是县级审批是否精准。农村危房改造责任体系是否明确,任务是否明确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

2.资金监管情况。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管理、审批、分配、拨付全过程的监管情况,补助资金是否由县级财政部门直接打卡发放到危房改造户,付款是否有履约协议合同。确保专款专用。市(县)级是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并实现监督检查全覆盖,是否存在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把关不严,套取、冒领、挪用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现象。对套取、侵吞和挪用资金现象有无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从源头上进行防范措施。

3.微腐败问题及查处情况。重点查处是否有冒领、克扣、拖欠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挤占、挪用、骗取、套取危房改造资金行为,是否有向享受补助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行为。

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实情况。排查处理农村危房改造方面涉黑涉恶的线索情况,重点查处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格和补助资金以及诱骗、逼迫农户上缴回扣等涉及的人数和金额及查处措施。

5.作风问题及治理情况。是否存在工作调查研究不深入实际,落实走形式、搞形象工程,不注重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等问题;是否存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处理不及时,对审计、巡视及日常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情况。

三、检查方式

此次农村危房改造专项检查采取县(市、区)自查、市内互查、省抽查方式进行。各县(市、区)在5月15日之前完成自查, 6月5日前完成市内互查。请各市于6月15日前提交专项检查书面报告,连同农村危房改造专项检查统计表一并报我厅。根据各地检查情况,我厅组织开展抽查。

联系人及电话:孟 奎 0551-62871531

邮箱:ahsjstczc@126.com

附件:农村危房改造专项检查统计表


2018年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农村危房改造专项检查统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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